委員提案
省政協委員提出,目前我省的物業管理隊伍建設還存在相對滯后的問題,物業管理立法工作也相對滯后。
部門回應
省住建廳在回復中表示,2018年我省將正式修訂《遼寧省物業管理條例》,今年進入論證階段,擬從六個方面提出修訂意見。
一是進一步明確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在物業管理中的監督管理職責,充分發揮基層單位、基層組織的作用,協調處理好物業管理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建立物業管理委員會代行管理制度。不具備成立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條件的或者具備成立條件難以成立的,由街道、社區居委會、建設單位、業主代表組成物業管理委員會,代行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職責。
二是簡化業主大會表決程序,建立業主代表大會、業主小組制度,突出業主在物業管理中的主體地位,解決物業管理一方主體缺失的問題。
三是明確業主委員會成員條件。對于不能模范履行業主義務、不按時交納物業費的業主在選舉業委會成員方面作出限制性規定。
四是進一步明確房地產主管部門在業主委員會和物業企業管理中的責任,統籌做好監督、協調、管理工作。
五是推進行政管理部門執法進社區,明確公安、消防、城市管理、環境、綠化、工商、物價等有關部門在小區物業管理中主體責任,防止出現推諉扯皮現象。
六是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社會各界人士提出新的建議從法制建設層面予以確認。比如,業主大會電子表決制度,通過地方立法將好的思路和建議予以確定,解決法律依據不足的問題。
為此次修訂做準備,去年省住建廳已委托高校起草調查問卷,涉及業主問卷、企業問卷、業主委員會卷、管理部門問卷。通過調查問卷的結果分析,進一步掌握物業管理現狀,為下一步執法檢查和《遼寧省物業管理條例》修訂做好準備。
省政協委員在提案中還建議,應該加強對物業人才的吸引和培養力度。對此,省住建廳回應,當前,社會各界對物業行業認知度、認可感還不是很強,業主缺乏花錢買服務的意識,絕大部分業主還沒有認識到物業服務的真正價值,物業行業的專業地位尚未確立。近年來,物價指數上漲,物業維護成本增加,勞動用工成本增加,企業人員薪酬上漲,用人成本增加。據統計,人力成本已經占到物業企業經營成本的70%左右。物業費難以上調,有的小區物業費依然是十年前的收費標準。下一步,省住建廳將指導各地開展企業自身培訓體系建設,為物業企業發展儲備人才。